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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量检定与仪器校准有什么本质区别?不要混淆
2022-12-06 10:00
仪器校准和计量检定有着本质的区别,两者不能混为一谈,更不能划上等号。
检定:是用准确度较高的计量器具对准确度较低的计量器具进行比对,以达到综合评价被测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是否合格的目的。
校准:校准是指将被校准的计量器具与更高一级的计量标准进行比较,以确定被校准的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的全部工作。一般来说,验证比校准更广泛。
目的是不同的
校准属于自下而上的可追溯性。仪器校准的目的是对测量标准进行比较,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保证值的准确性。它属于一组从下到上跟踪值来源的操作。此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按组织的校准程序进行规范,并按仪器校准周期进行,做好仪器校准记录和校准标志。除了评估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相关的计量特性之外,仪器校准结果还可以表示为一个修正值或校准因子,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。
检定是评价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,是一个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。
计量检定的目的是对计量装置进行强制性的综合评定。这种综合评价属于统一价值的范畴,是一个自上而下的价值转移过程。检定应评价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这一要求是《测量装置检定规程》之中规定的误差范围。通过计量检定,评价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。
简单地说:校准属于自下而上的可追溯性。
对象是不同的
仪器校准的对象是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。主要是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,包括进货检验、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。
计量检定的对象是国家计量法明确规定的计量装置,计量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类计量器具。这就是:1.计量基准,2.〔计量〕标准,3.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(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》附件)59种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的。
性质不同
仪器校准不是强制性的,是组织的一种自愿的可追溯性行为。
计量检定是一种强制性的执法行为,属于法定计量管理的范畴。
根据不同
仪器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《校准规范》,或参照《检定规程》的要求。
计量检定的主要依据是《国家检定规程》。
不同的方式
仪器校准的方法可以采用自校准、之外校准或自校准与外校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计量检定必须到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单位进行。
周期是不同的
仪器校准周期由组织机构根据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的需要自行确定。
计量检定的周期必须按《检定规程》的规定进行,组织不能自行确定。
内容是不同的
仪器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为了评估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,以保证值准确。计量检定的内容是对计量装置的综合评价,要求比较全面。除了包括校准的所有内容之外,还需要进行验证相关项目。
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其需要自行确定。因此,根据实际情况,检定可以代替认可,但仪器校准不能代替计量检定。
结论不一样
仪器校准的结论只是对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进行评价,以保证量值的准确性,并不要求有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。校准结果可给予“校准证书”或“校准报告”。
计量检定必须以《检定规程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依据,并给出计量装置合格或不合格的判断。值超过《检定规程》规定的误差范围为不合格,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为合格。计量检定的结果是发给《检定证书》。
法律效力不同
校准的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,所给出的“校准证书”仅表明值的误差,是一种技术性文件。计量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,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」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的,均实行强制检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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